2023年度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决算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单位负责人:全双喜
财务负责人:王峰海
编制人:付建伟
报送日期: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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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我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本单位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一级预算单位,报表类型为:单户表,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应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现核定为五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局。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1285件,结案1216件,综合结案率为94.63%,其中受理审判案件790件,结案749件,结案率94.81%;受理执行案件495件,结案467件,结案率84.34%。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350.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39万元,减少 1.70%,变动原因:部分办案费及装备款2023年度尚未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7万元,减少0.1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350.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44.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72万元,增长 0.96%,变动原因: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科目上年度无预算,本年度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正常缴纳,有预算支出;2.本年度补发了2022年艰苦边远补贴调资部分。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5.8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4.49万元,减少71.37%,变动原因:有案件款结存14.49万元,于2022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 1,350.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344.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少0.14%,变动原因:属于年度正常变动。
2.结余分配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5.9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1.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结转4.29万元,为以前年度地方拨款结转;人员经费结转0.07万元,主要为职业年金缴费剩余资金;项目支出结转0.71万元,为本级办案业务费结转。2.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84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0万元,减少 1.67%,变动原因:利息收入结转增加0.1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44.6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26.89万元,占 98.6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17.78万元,占 1.3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344.5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03.49万元,占 67.20%;
本年项目支出 441.08万元,占 32.8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331.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1万元,减少3.05%,变动原因:部分办案费及装备款2023年度尚未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8万元,增长 0.78%,变动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科目上年度无预算,本年度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正常缴纳,有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326.89万元。与年初预算 1,373.8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8%。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179.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2.63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35.31万元,支出决算7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终追加艰苦边远补贴,支付2022-2023年度调增部分。
1.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76.45万元,支出决算4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办案费及装备款未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80.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38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3.82万元,决算支出4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人员变动较大致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数与年初数产生差异。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6.91万元,支出决算2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人员变动较大致职业年金缴费决算数与年初数产生差异。
3.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7.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经财政厅管理规范要求,年终调剂抚恤金科目用于支付在职去世干部遗属生活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3.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7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3.1万元,支出决算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致医疗保险缴费决算数与年初数产生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3.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尚未缴纳此项内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3.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08万元,支出决算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人员变动较大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决算数与年初数产生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85.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1.94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12万元、津贴补贴342.56万元、奖金39.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78万元(包括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自聘人员保障经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抚恤金17.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万元、住房公积金43.81万元、抚恤金7.15万元。
(二)公用经费 73.87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水费2.34万元、电费6.45万元、差旅费2.22万元、培训费067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14.86万元、福利费2.6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41.08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98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48.18万元、印刷费11.5万元、邮电费9.76万元、取暖费27.74万元、物业管理费59.93万元、差旅费77.24万元、维修(护)费42.94万元、租赁费1.7万元、被装购置费5.17万元、委托业务费7.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资本性支出120.10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97.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8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3.62万元,支出决算 33.6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3.00万元,支出决算 3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63万元,支出决算 0.6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3.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3.00万元,占 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 0.63万元,占 1.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3.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用于审判执行办案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3.00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本单位上年度有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本年度未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 0.06%,变动原因: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6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63万元,接待21 批次,182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接待外单位参观等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23.28%,变动原因: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73.8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79万元,增长 6.93%,变动原因:人员变动致工会经费预算增多,故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1.4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6个,共涉及资金47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没有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相关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良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资金在执行过程中有完整合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严谨,资产管理有序,做到了账实相符。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参与公开共 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另有4个项目因涉密原因不予公开。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119.21万元,执行数为11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加强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使我院在司法质效考核中在全盟位居前列。同时体现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营造了安全、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装备采购数量17台、装备到位率90%、装备购置合格率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利用率100%、装备采购时间9月底之前、按期交货率100%、采购成本节约率10%、装备采购成本25000 件/台/套、人民法院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率提高、长期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干警满意度90%,基本完成了年初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保障了我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定位不清,相互之间缺少联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与院审管办及时衔接,将最新的考核指标纳入绩效指标体系。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科学设置各类指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2.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45.97万元,执行数为310.39万元,完成预算的89.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加强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使我院在司法质效考核中在全盟位居前列。同时体现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营造了安全、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受理案件数量1285、审结案件数量1216件、印刷宣传册2000张、培训人次30人、聘请讲师1人、维修设备数量200台、年度结案率94.34%、宣传册发放率90%、培训合格率95%、印刷错误率5%、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审案及时率90%、培训时间9月底之前、鉴定结构出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24小时内、印刷成本30元、聘请讲师成本2500元、培训成本500元、勘验鉴定成本3000元、设备设施维修成本300000元、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提高办案效率、长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干警满意度95%,基本完成了年初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保障了我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定位不清,相互之间缺少联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与院审管办及时衔接,将最新的考核指标纳入绩效指标体系。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科学设置各类指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 |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2 | 119.21 | 119.21 | 10 | 100 | 9.9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2 | 119.21 | 119.21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实现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装备购置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节约采购成本。 |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通过加强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使我院在司法质效考核中在全盟位居前列。同时体现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营造了安全、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装备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7 | 17 | 个/套/台 | 10 | 10 | |
装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5 | 5 | ||||
质量指标 | 装备购置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装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3 | 3 | ||||
装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时效指标 | 装备采购时间 | 定性 | 9月底之前 | 9月底之前 | 5 | 5 | |||||
按期交货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0000 | 250000 | 件/套/台 | 5 | 5 | |||
采购成本节约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人民法院业务能力 | 定性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工作效率 | 定性 | 提高 | 提高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96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5.97 | 345.97 | 310.39 | 10 | 89.72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5.97 | 345.97 | 310.39 | —— | 89.72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通过加强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同时体现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营造了安全、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1285 | 件 | 5 | 5 | |
审结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1216 | 件 | 2 | 2 | ||||
印刷宣传册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00 | 2000 | 张 | 2 | 2 | ||||
培训人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30 | 人次 | 2 | 2 | ||||
聘请讲师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2 | 名 | 2 | 2 | ||||
维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0 | 200 | 台/套 | 2 | 2 | ||||
质量指标 | 年度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4.34 | % | 5 | 5 | |||
宣传册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5 | 5 | ||||
培训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6 | % | 1 | 1 | ||||
印刷错误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2 | % | 2 | 2 | ||||
设备设施 | 定性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2 | 2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审案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培训时间 | 定性 | 9月底之前 | 9月底之前 | 2 | 2 | ||||||
鉴定结构出具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个工作日 | 2 | 2 | ||||
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2 | 24 | 小时 | 2 | 2 | ||||
成本指标 | 印刷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30 | 元/张 | 2 | 2 | |||
聘请讲师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00 | 2500 | 元/人/天 | 2 | 2 | ||||
培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0 | 500 | 元/人/天 | 2 | 2 | ||||
勘验鉴定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00 | 3000 | 元 | 2 | 2 | ||||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0000 | 300000 | 元 | 2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办案效率 | 定性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建伟 联系电话:0479-6740007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2/02/09/17/30847d0f21c446147bbec3e2579559f5.zip